关于组建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省土建会字(2014)第02号
关于组建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同志: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已于2014年1月组成,按照学会章程规定和我会的组织惯例,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同志应于2014年内组建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并召开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九届理事会某某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大会(可单独召开或与当年学术年会同时召开均可)希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同志抓紧时间,在上半年内(2014年7月1日前)将第九届理事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送至学会办公室,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批。另请各位专委会负责同志速将2014年工作计划报送学会办公室,以便安排全年工作。2014年的工作中,除召开学术年会之外,希望结合本专业实际,结合为政府部门提供各项服务(包括科技咨询、项目鉴定、标准规范条例编印等)。同时还要结合本专业内容开展科学普及工作(讲座、编印、科普资料等)。以上材料请用E-mail发送至学会邮箱:jstjxh@126.com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