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八届五次理事会(通讯会议)关于在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开展党建工作试点的方案
各位理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江苏省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暂行规定》(苏组通[2002]30号)和《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覆盖有效管理的意见》(苏组通[2009]82号等文件精神,省科协党组研究决定在所属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会(或学会理事会)中开展建立“党的工作小组”试点工作。我会第八届理事会于2008年12月成立,共有理事125人,其中常务理事54人,理事的党派分布情况为中共98人,占78.4%;农工3人,占2.4%;九三4人,占3.2%;民建2人,占1.6%;民盟2人,占1.6%;无党派16人,占12.8%。
在近日召开的理事长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以上文件精神,讨论决定在我会理事会建立“党的工作小组”以利于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党建带科建,促科建,强科建,推动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化、民主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全省土建科技工作者服务。
经理事长工作会议研究拟定,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党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志涛 理事长(东南大学院士)
副组长:缪昌文 副理事长 法人(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院士)
组 员:刘伟庆 副理事长(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
刘永刚 副秘书长(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剑秘书长
仓慧勤 常务理事(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 挺常务理事(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启鹤 常务理事(南京工业大学教授)
刘加平 常务理事(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雅萍 常务理事(苏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德祥 常务理事(淮安市土木建筑学会理事长)
仓恒芳 理事(南京大地建设集团副总工程师)
联络员:李 剑
本次理事会会议由于时间紧,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同意以上意见的理事不需返回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在
联系人:李剑 电话:025-83278561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