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防雷设计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6年7月20日,由江苏省防雷中心、南京市防雷中心、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电气专业委员会联合在南京市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科普厅)召开南京建筑防雷设计座谈会。出席会议的代表有南京地区的省、市各主要建筑设计院、专业设计院、所的电气负责人;省、市防雷中心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扬州、常州建筑设计院也派代表出席了会议;江苏省气象局副局长、南京市气象局局长于波到会并讲话。
会议由江苏省防雷中心主任冯民学、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电气专业委员会主任管清宝主持。
会议首先由于波局长讲话,他强调了: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法律赋予气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2.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对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通过此次座谈会,气象部门和各设计单位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南京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行政审批工作。
接着,南京市建筑设计院管清宝高工和江苏省防雷中心副主任杨庆宁高工介绍了目前南京市建筑工程防雷设计审核的情况和座谈讨论的问题。
与会代表针对近几年来在防雷图纸设计和审核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点、技术问题以及建筑防雷设计人员、图纸审核人员双方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依法履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职能。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和减灾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气象部门防雷减灾的行政管理主体和相应的管理内容。今年入夏以来,我国各地雷击事故频繁,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对此高度关注,做出“提醒各地、各部门加强防雷工作”的重要指示。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各有关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范、标准,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做好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各建筑设计院、所、公司及有关技术人员亦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二、加强规范、标准的学习、执行,不断提高防雷设计、图纸审核水平。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加强规范、标准的学习,提高建筑防雷设计图纸审核和建筑物防雷设计水平,是气象部门和建筑防雷设计单位的共同任务。气象部门从事防雷设计图纸审核的技术人员要加强对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及设计要点进行系统的学习和提高。负责建筑物防雷设计的技术人员亦应加强雷电原理、雷电防护原则和设计规范的学习和提高。建议有关部门今后应经常组织这方面的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防雷设计和图纸审核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市场和加强标准研究制定工作。
针对目前南京市场上电涌保护器(SPD)产品生产厂家多、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应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的规定,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后投入使用,未经江苏省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和监督检查的产品不得被设计使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加强对防雷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实施的项目随时进行抽检,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建议各设计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选择产品质量稳定,有较高信誉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由江苏省防雷中心、南京市防雷中心、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电气专业委员会根据市场认同、企业规模、测试手段,2006年推荐第一批五家防雷产品(推荐名单附后)。
同时希望各设计单位专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推荐优质防雷产品,以形成第二批、第三批等。
根据我省近年来智能建筑的发展状况,急需制定一部符合江苏特点的《智能建筑防雷设计规范》(江苏地方标准),有关部门应加快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工作。
最后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南京市气象局以及具体实施单位,江苏省防雷中心和南京市防雷中心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这项行政许可近两年来,气象部门和各设计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本次座谈会时间虽然短,但开得非常成功,为设计单位和气象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协作、配合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形式,建议今后有关部门应经常组织这样的交流,沟通和研讨。
会议组织单位对与会代表在百忙之中,冒雨前来参加会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会议组织的疏漏、不到之处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