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学会信息
关于开展“建筑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本会各直属分会、团体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土木)学会,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设计奖”是经国务院国评办核定,中国建筑学会主办的建筑工程领域科技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我国广大建筑工程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整体水平,推动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中国建筑学会决定自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建筑设计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附件1)和《建筑设计奖申报书》(附件2)印发你们,请按照以上两个文件及下列补充事项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建筑设计奖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本届建筑设计奖申报项目的范围包括:建筑创作;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景观设计;乡村建筑设计。
二、项目申报主体
建筑设计奖申报的主体可以是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受理时间
本届建筑设计奖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16日。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建筑设计奖评审办公室。
四、评审和颁奖工作
本届建筑设计奖的所有申报项目,将依据《建筑设计奖申报及评审条例》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中国建筑学会将举行建筑设计奖颁奖典礼,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建筑设计奖评审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100835)
联系人:杨 群 电话:010-88082224, 18211066752
张松峰 电话:010-88082241, 13691108856
张建宏 电话:010-88082226,13439660769
传 真:010-88082223,88082243
电子信箱:yangqun09@vip.sina.com; mailaj@126.com
“建筑设计奖”是经国务院国评办核定,中国建筑学会主办的建筑工程领域科技奖项。该奖项旨在鼓励我国广大建筑工程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整体水平,推动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中国建筑学会决定自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建筑设计奖申报及评审条例》(附件1)和《建筑设计奖申报书》(附件2)印发你们,请按照以上两个文件及下列补充事项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建筑设计奖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本届建筑设计奖申报项目的范围包括:建筑创作;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景观设计;乡村建筑设计。
二、项目申报主体
建筑设计奖申报的主体可以是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受理时间
本届建筑设计奖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16日。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建筑设计奖评审办公室。
四、评审和颁奖工作
本届建筑设计奖的所有申报项目,将依据《建筑设计奖申报及评审条例》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中国建筑学会将举行建筑设计奖颁奖典礼,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建筑设计奖评审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100835)
联系人:杨 群 电话:010-88082224, 18211066752
张松峰 电话:010-88082241, 13691108856
张建宏 电话:010-88082226,13439660769
传 真:010-88082223,88082243
电子信箱:yangqun09@vip.sina.com; mailaj@126.com
中国建筑学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