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的“黑白结算”效力研究
马志恒1,邓良号2,张冠洲3,靳向伟1,李斌1
((1南京天之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19;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29;3解放军理工大学,江苏南京210007))
[摘 要]
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明确了完成的时效。作为工程竣工备案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有些发包人为了尽快完成工程备案验收并交付使用,采取与承包人达成协议,编制一份竣工结算报告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然后双方再进行核对竣工结算,形成另一份工程造价,由此产生了价款不同的“黑白结算”,文章对其效力进行研究。
[关键词] 黑白结算;竣工结算;验收备案;交付使用;效力
[中图分类号] 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270(2015)04-0113-03
本文仅会员可见,请输入会员号: 如果不是会员,请注册
Copyright @ 2006-2017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 电话:025-83278561 苏ICP备11053322号-1 后台管理
您是本站第 6098609 位访客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 电话:025-83278561 苏ICP备11053322号-1 后台管理
您是本站第 6098609 位访客